近日,大連市發布《大連市鼓勵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大連對專用、公用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給予充電設施投資30%的財政資金補貼。直流充電設施(含交直流一體機)補貼600元/千瓦 ,交流充電設施補貼300元/千瓦。
申請專項資金補貼的充電設施投資建設企業,須符合五大條件:
1、本辦法充電基礎設施補助對象為設施投資建設單位,包括專業充電基礎設施運營企業和場地產權業主單位兩類。
2、專業充電基礎設施運營企業須在全市范圍內累計建設運營充電樁超過200個;產權業主單位自建須累計投資建設超過10個。
3、須具備完善的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管理制度,保證設施建設運營安全。
4、專業充電基礎設施運營企業須具備8名以上充換電設施專職技術人員。其中,在冊持進網作業證上崗電工不少于3人,高壓電工不少于2人;業主單位自建的須具備在冊持進網作業證上崗電工不少于2人。
5、具備數據輸出功能和數據輸出接口,輸出接口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范要求。對充換電和運營數據進行采集和存儲,數據保持期限不低于2年。